===傳統上受洗時「面向下」引用的經文===
–
//羅6:5 我們如果已經與他死的樣式聯結,也必定會與他復活的樣式聯結。// (《環球聖經譯本》)
–
長久以來,真耶穌教會用來說明洗禮要「面向下」,引用的都是這一段經文。為什麼我們認為洗禮需要「面向下」?因為在最早期,聖靈感動魏保羅就是要他面向下:
–
1917年5月29日:「我就在此禱告了許多,主指示我應當面向下受洗,我就切心的求主來給我施洗,耶穌果然來了給我施洗,還說好多的話…」[1]
–
–
===要如何以正確的心態看《六約五例》及真耶穌教會早期原始教義===
–
而真耶穌教會最初始教義的當中的《六約五例》,這麼說:
–
「受大洗的時候,萬不可面向上,應當面向下。因為全知的主聖靈明明的指示我說,你受大洗不可用魔鬼的法子受洗。你看張仲三被大鬼附著的時候,他是面向上。中國真死人也是面向上。你們不要效法和真死人的樣。因為你們死了,主還能叫你復活作真活人。)這是聖主說的,可將這一條(極要的聖禮)列在第二條聖約上。」
–
這是聖靈感動魏保羅的解釋。但要了解,魏保羅教育水準不高,要講更進階的神學他大概也無法理解,所以事實上一些重大的事情,聖靈都只是用魏保羅能理解的程度說明。
–
之後對於面向下,早期有一位信徒開發出了新的說法:
–
「關於必須面向下受洗,山西的張天俊又根據自己的理解做了進一步的發展,他說:“人犯罪都是由前面而犯,必須面向下受洗才對,如耳目口鼻手腳心都向前面,均是這幾樣犯罪,必須先洗前面為要。”」[2]
–
可以看得出,當時的信徒對聖經的認識的水平,還無法真的以經解經。張天俊這說法是不是從聖靈感動的,不得而知,只能說他盡自己最大的力量來護教了。而魏保羅的《六約五例》是聖靈的感動無誤,為真耶穌教會專門糾正外教會最原始教義的部份,也是現今五大教義的前身之一。有關於聖靈親口傳給真耶穌教會的教義,其實都是很簡單的概述,說明也極其簡單,幾乎不引用聖經,聖靈只有一處引用了《約3:5》。但大剖份的內容很明顯都有聖經的直接根據,為什麼不引用聖經?
–
因為聖靈要設立的是個「骨架」。這如同基督教的「信經」般,不論細節,但很小心的設立了絕對要尊守,信仰才不會偏差的「骨架」。這骨架不提供深入的神學,而是要讓後人在看聖經時去符合這骨架。就算是神學處理上有錯誤,只要這說法不違背信經的內容,就沒有人能說這是異端。所以這是聖靈要我們後人做功課。祂選了一個教育水準不高的魏保羅,就是要證明這些道理來自於聖靈。這也是祂給後人的功課:我們要努力的去理解聖經與這當中的神學。
–
就有如《六約五例》中,聖靈要真耶穌教會用「神」,不要用「上帝」。雖然理由在我們後人來看粗糙,但卻有很深遠的影響與神學意義,是後人要去了解當時「聖號之爭」(又稱「譯名之爭」,是中文聖經翻譯史上最大的爭議)在吵的內容,以及其後續神學發展的方向,才能了解為何聖靈要我們用「神」而不是「上帝」。倘若真耶穌教會不聽話,用了「上帝」,其神觀發展必然不同[3],而且在當下可能也因為「本色化」神學發展而因著用「上帝」走錯方向,失去原有信仰[4]。用「神」是聖靈在考量未來深遠的教會發展,所給的指示,也因為我們用「神」不用「上帝」,而不知不覺得保守在正確的道路上,發展了現今的「獨一神靈一神論」的神觀,才能保守正確的洗禮,並且沒有因本色化神學誤了自己的教義。「面向下」的解釋也是一樣,看似粗糙,但「面向下」本身卻有深遠之發展。
–
–
===最近不同看法的出現===
–
後來真耶穌教會從聖經去研究,認為羅馬書六章5節是「面向下」受洗最重要的經文根據。但最近有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
「對照(羅六5)的前後文,這節經文明明是在講信徒受洗後應有的心志,而不是講洗禮的姿勢。」
–
–
===查經的正確態度===
–
我們在解經上,有時要小心不要在試圖找出上下文的重點後,否定了聖經細節的論述。我們同時也不應當因為詳盡的研究某句節文,就忽略了其上下文的脈略。無論是上下文,還是細節,符合聖經的解釋應當都要力求兩者兼顧。上下文或某句話,都是經文相輔相成,使信仰更完全的。聖經不會自我否定,也不會自我排斥。
–
最近那說法在以上的聖經詮釋,有著為了取得上下文的重點,而否定其細節之「矛盾」。但是否真有如此的矛盾,還需要看聖經在細節的意思。
–
–
===羅6:5原文的意思===
–
//羅馬書6:5 我們如果已經與他死的樣式聯結,也必定會與他復活的樣式聯結。// (環球新譯本)
–
這裡的「樣式」的原文是 “homoioma”,意思是「符合或成為相似;外形、形狀、體形(啟9:7);模樣、相似、相像」[5]、「共同經驗的狀態、模樣、外貌的狀態、形象、形狀、複製品」[6]、「相似、形象」[7]、「相似、形象、相似面貌、仿造」[8]、「做成相似的、複製、『總是有著實質「複製」的意思,而不是抽像的相似或一致性的意思。』、『強調的是相似程度』」[9]。這些都是聖經希臘文字典對於這個字的解釋。
–
新約對於這個字在其他經文的用法,都是指外觀上的相似度(羅1:23, 8:3; 腓2:7; 啟9:7;)。而七十士譯本,對這個字的用法,絕大多數也是指外觀上的相似度(出20:4; 申4:12, 15-18, 23, 25, 5:8; 書22:28; 撒上6:5, 2 Chr 4:3; 詩144:12; 歌1:11; 賽40:18-19; 結1:5, 16, 22, 26, 28, 8:2-3, 10:1, 8, 10, 21-22, 23:15)。也就是說,這一節經文「樣式」的意思,不但無法排除是指信徒受洗時在外觀(肉體上的動作)要與像基督的死的樣子,聖經對這一字的用法更是十分強調了這點。
–
而「聯結」的原文是 “sumphutus”。這個字的意思是「一同被種植、一同成長;在新約:相遇、一同成長、 緊密糾纏或聯合」[5]、「與相關的經驗有關(『共同成長』)、與某件事有關、人與神的關係」[6]。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的不多,整本新約就只有在羅馬書6:5提到。而在七十士譯本,出現在阿摩司書9:13以及撒迦利亞書11:2。
–
七十士譯本的阿摩司書9:13寫的與希伯來文不大一樣。七十士譯本寫:
–
Behold, days come, says the LORD, and the threshing shall overtake the gathering crops; and the grapes shall grow dark in the sowing; and sweetness shall trickle down the mounts and all the hills shall be planted together (sumphutus). (Amos 9:13; ABP)
「看哪,日子將到,打穀的必超過收割的,撒種時葡萄會長為深色;大山要滴下甜味,所有的小山會被共同裁種 (sumphutus)。」這是耶和華說的。(修改自《和修版》)
–
以上的「共同裁種」就是”sumphutus”。而另外一節:
–
Let the pine shriek! because the cedar has fallen, for great ones were in misery. Shriek, O oaks of Bashan! for the planted (sumphutus) groves. (Zechariah 11:2; ABP)
哀號吧,松樹!因為香柏樹傾倒了,高大的樹毀壞了。哀號吧,巴珊的橡樹!為了共同裁種(sumphutus)的樹林。(修改自《和修版》)
–
當然,sumphutus本來就是「共同裁種」的意思,所以這裡在字面上是「共同裁種的樹林」,意思應該是這些植物長在一起,很茂密,所以 LXX2012 (Septuagint in British / International English 2012) 譯為”thickly planted” (茂密的裁種)。
–
因此這一個經文,在字面上的意思是:
–
//羅馬書6:5 我們如果已經共同裁種於他在死的實際樣式,也必定會[共裁裁種於]他復活[的實際樣式]。// (參照MOUNCE逐字聖經,修改於《環球新譯本》;[ ]代表原文字不存在,但在含義裡。)
–
這也是為什麼KJV、YLT譯為「共同裁種」(planted together),所以CKJV(《中文英王欽定本》)如此翻譯:
–
//羅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同栽,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同栽;//
–
EXB甚至譯為「嫁接」。這些都是用種植物的概念去看與信徒與耶穌的死和復活的聯結的問題。而這一句話所表明的是因為我們與耶穌死時的實際樣式同裁/聯合,我們的結果就是會與他復活的實際樣式復活。但這裡的復活,指的是在上下文,得著新生命的心志嗎?
–
–
===羅馬書六章的上下文與5, 8節的關聯===
–
//羅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同葬,是要使我們煥然一新來在生命裡行事為人,就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5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使罪身消滅,好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那個死了的人已經得稱為義,脫離了罪。
8 我們如果與基督同死,就相信我們也會與他同活。
9 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已從死人中復活,就不會再死,死也不再轄制他了。
10 他死,是對罪死,只此一次;他活,卻是對 神活。
11 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對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裡對 神卻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執掌王權,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
13 也不要把你們身體各部分獻給罪作為行不義的武器;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把自己獻給 神,並且把你們身體各部分獻給 神作為行義的武器。
14 那麼,罪就不會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15 那麼,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嗎?你們獻身為奴去順從命令,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或給罪做奴僕,以致死亡;或給“順從”做奴僕,因而得義。
17 感謝 神!你們雖然曾經是罪的奴僕,現在卻從心裡順從了傳授給你們的教導典範。
18 你們既然脫離罪而得到了自由,就成為義的奴僕。
19 因為你們有人的局限,我就從人的角度來說明:你們從前怎樣把身體各部分獻給不潔和不法做奴僕,導致不法;現在也要照樣把你們的身體各部分獻給義做奴僕,達致成聖。
20 你們從前做罪的奴僕時,有不受義約束的自由。
21 你們那時結出的究竟是甚麼果子呢?無非是現今引以為恥的事!那些事最終帶來的就是死亡。
22 但如今,你們既然已經脫離罪而得到了自由,成為 神的奴僕,你們就結出果子,達致成聖,最終帶來的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 神的恩賜卻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永生。//
(《環球聖經譯本》)
–
有關這問題,我們也需要考量到希臘文法時態的問題。羅6:5 的「我們如果已經共同裁種於他在死的實際樣式」是完成、過去式。而同一句話的「也必定會[共裁裁種於]他復活[的實際樣式]」是未來式,代表還沒發生,而是要發生在末日的[10][11][12][13][14][15][16]。若這只是指受洗後的心志的話,就不應該用未來式來寫,因為受洗後就應當馬上,並且維持這樣的心志,所以應當要用希臘文的現在式,以示持續不斷的。但保羅不是用現在式,而是用還沒發生的未來式。這樣的文法,同樣出現在羅6:8:
–
//羅6:8 我們如果與基督同死,就相信我們也會與他同活。// (《環球聖經譯本》)
–
「我們如果與基督同死」是過去式,而「我們也會與他同活」是未來式[[10][11],這樣的架構與羅6:5是一致的。這也是為什麼保羅說「同活」的事,是要「相信」的,因為需要信心就代表是「所盼望之事的實體,是還看不見之事的明證」(來11:1),也就是說是還沒有得著的。羅6:8很明顯的是羅6:5的重述,所以第8節的「同活」明顯是指「復活」之事,都是要在未來的末日發生,而現在還沒發生的。
–
但有關受洗後,仍在地上的信徒的心志,卻沒有這樣「未來式」的安排。羅馬書6章4, 6-7, 9-22節,都是指示信徒當下的生活。這與我們在洗禮時與基督的同死有什麼關係呢?那就是「脫離罪」、「向罪死」、「對神活」,不再做罪的奴僕,而是成為義的奴僕。這就是在洗禮與基督同死的效果。而我們追求脫離罪、追求義最後的目標,就是為了要得到末日的復活:
–
//羅6:22 但如今,你們既然已經脫離罪而得到了自由,成為 神的奴僕,你們就結出果子,達致成聖,最終帶來的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 神的恩賜卻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永生。//
(《環球聖經譯本》)
–
保羅自我充份的說明了,受洗與基督同死後,信徒要有成聖的生活,與在羅6:5, 8與基督在末日同復活有什麼關係。要與基督在末日同復活,得著永生,就是要在受洗後追求成聖的生活。但「過成聖的生活」以及「受洗」並不互相排斥。一個信基督、追求成聖的生活,卻不接受洗禮的人,一樣在基督裡沒有得著生命。一個接受了洗禮,卻不追求成聖的生活的信徒,同樣可能失去在末日得著永生的資格。所以在解經時,要全面的考量並全面的符合經文,無論是上下文,還是細節,都要符合,才是「見林又見樹」的正確釋經法。不應該拿上下文來否定某個細節,反之亦然。這樣使聖經自我排斥、自我否定的釋經法,是不正確的。
–
–
===「低下頭」才是耶穌死的樣式===
–
而在末日復活的事,保羅清楚的在羅6:5說明,將信徒在受洗時與基督「在外觀上實質死的樣式」聯結,目的是要「與基督有著同樣的復活」,而且與基督死的聯結,是與基督復活的聯結彼此相應的。也就是說,我們在洗禮時,要有著與耶穌死時一樣的樣子。耶穌死時不是被埋葬的樣子才是他死時的樣子。那是死後的樣子。耶穌在十架上手張開的樣子也不是他死時的樣子,因為那是活著的時候就有的樣子。耶穌死時的樣子,只有一個動作與活著的時候不同:
–
//約19:30 耶穌嘗了那酸酒,說:“完成了!”就低下頭,把靈交出。// (《環球聖經譯本》)
–
在這裡的希臘文,寫的很用心。在4~5世紀,以希臘文為母語的教父屈梭多模 ( 349-407
C.E. )(又譯金口若望;John Chrysostome)對於這段經文的理解是:「祂不是因為交出了祂的靈才低下頭來。祂是在交出靈的時候低下了祂的頭。如此祂就暗示了祂是一切的主。」[17]
–
也就是說,耶穌不是死後才低下頭,也不是還活著時低下頭才死,而是死的同時低下的他的頭。因此聖經很詳盡並且用心的記載了耶穌死的樣式指的是什麼:低下頭。也只有這一段如此描述,其餘的不是他活著時,就是死了後的變化,都不是「他的死」。
–
–
===羅6:5, 8指的是末日的復活===
–
再回到羅6:5,保羅用的「聯結」其實帶有「同裁種」的意思。這就更是將「與耶穌死的樣式聯結」與「與耶穌同復活」聯結起來了:
–
//林前15:35 但有人會說:“死人怎樣復活呢?帶著甚麼樣的身體來呢?”
36 愚昧的人哪,你所種的如果不死去,就不能得到生命。
37 你們所種的,不是那將來要長成的形體,只不過是一粒赤裸的種子,也許是麥子或其他種子。…
42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種下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43 種下的是卑賤的,復活的是榮耀的;種下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大能的;
44 種下的是屬本然生命的身體,復活的是屬靈的身體。既然有屬本然生命的身體,也就會有屬靈的身體。//
(《環球聖經譯本》)
–
這些都與裁種有關。我們在洗禮時與基督的樣式同死是裁種,長成就是「復活不朽壞的」。這裁種來自傳福音,然後信耶穌(太13:4-8, 18-23; 林前3:6)。[20] 這一段經文,與羅馬書6:5, 8有很明顯的對應,更加的說明了羅6:5,8指的是末日的復活,而使我們末日能復活的,是「在洗禮時與主實質上死的樣子聯結」,才能夠有「與主同樣復活」的效果。但要達到這的目的,同時也要「追求成聖的生活」,才能「末世後得永生」(羅6:22)。
–
–
===早期基督教本來就是低下頭受洗===
–
受洗時要低下頭,不只是根據聖經,還有歷史可循。
–
「與主死的樣式聯結」,在原文的意思,確實是指「主實質死的樣子」,尤其是強調「外觀」的樣子。而這樣子,在聖經中記載的只有一個可循:耶穌在十架上低下頭的動作,也就是他死時同時發生的動作。其餘的動作或姿態,不是在他活著時就有,就是死後才有,都不是他的「死的樣式」。而受洗時要低下頭,是自古以來就有記載的。第三世紀的Hippolytan基督教社群,就說耶穌在受洗時低下了他的頭。[18] 而Theodore of Mopsuestia (350-428 C.E.)也寫:「你順服的隨著他以講述與手勢的指示,在水底下躬身 … 當你在水底下時低下你的頭,以顯示你對主教的話語的忠誠。你在水底下低下了你的頭,然後又抬起了你的頭。」[19]
–
面向上的洗禮,是基督教很後來的發明。無論是聖經的記載、基督教古文獻、還是聖靈感動魏保羅的內容,都只有面向下的洗禮。就算當時聖靈因為魏保羅的教育水準不高而只給了魏保羅能聽懂的粗糙解釋,「面向下」的洗禮是透過聖經能夠了解的,而且越查考原文,就越能夠證明這才是正確的洗禮。這些都是魏保羅不可能懂的,因此更是證明了真耶穌教會的教義是從聖靈來的。
–
–
===結論===
–
1. 聖靈感動早期工人「面向下」的洗禮教義,雖然給的是魏保羅當下能懂的粗糙解釋,卻有很深遠的教會發展以及神學意義。
2. 聖經原文的「樣式」指的是實質的樣子、複製、尤其外觀的樣式。
3. 聖經原文的「聯結」指的是「同裁種」,是共同的意思,並且與哥林多前書15章說明末世復活後的描述,有著直接並緊密的關聯。
4. 保羅在羅馬書6:5, 8所說的復活,用的是未來式,是指末日的復活。
5. 保羅在羅馬書上下文中所說信徒脫離罪,要追求成聖的生活,並不與「洗禮時與耶穌死的樣式聯結而使信徒與耶穌能同復活」的教訓有衝突,而是告訴了我們「追求成聖的生活」是受洗後信徒要做的,才能夠達到「在末日得永生(復活)」的目標。
6. 洗禮時低下頭才是與耶穌的死聯結,因為聖經所記載的是耶穌死的同時低下頭,不是死後也不是死前低下頭。所有基督其他的樣式,不是在活著時,就是在死了後,都不是「死的樣式」,因此耶穌「死的樣式」在聖經中只有記載「低下頭」。這是唯一的根據,因此羅馬書指的「死的樣式」就是耶穌的低下頭。聖經沒有其他經文可做聯結。
7. 古時的基督徒受洗本來就是低下頭。面向上是很後來才發明出來的,沒有聖經也沒有歷史根據。
8. 洗禮時低下頭,與追求成聖的生活,都是末日後復活得永生的關鍵,缺一不可。聖經不自我排斥、不自我否定,而是所有經文相輔相成,如此才能正解聖經。
–
–
[1] 魏保羅,《聖靈真見證冊:第八章》
[2] 唐紅飆(2006),《真耶穌教會史蹟考》。北京:中國文化出版社。
[3] 2011. Sung Ho Ahn, Daniel Ahn, Stanley Brian. “Term question in Korea 1882-1911, and its Chinese roots: a study in continuity and divergence.” PhD thesis, th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Edinburgh.
[4] 1984年,楊森富,《中國風土與基督教信仰》,天啟出版社,頁261、267-268。
[5] 1958. William D. Mounce. “Bill Mounce’s New Testament Greek Dictionary.” https://www.billmounce.com/greek-dictionary
[6] 2000. Frederick William Danger & Walter Bau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BDAG)
[7] 1940. Henry George Liddell & Robert Scott.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8] 1889. Henry George Liddell & Robert Scott. “An Intermediate Greek-English Lexic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9] 1967. Gerhard Kittel & Geoffery W. Bromiley.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0] Peter Misselbrook. “Note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Complete in One Volume.” (eBook)
[11] 1985. F. F. Bruc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Volume 6: Roman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Inter-Varsity Press.
[12] 2013. Thomas R.Schreiner.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Baker Academic, a division of Baker Publishing Group.
[13] 1996. Douglas J. Moo.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4] 2000. Douglas J. Moo.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Series: Romans”. Zondervan.
[15] 1988. Leon Morris. “The Pilla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6] 2002. Charles H. Talbert. “Smyth & Helwys Bible Commentary: Romans”. Smyth & Helwys Publishing, Inc.
[17] Thomas Aquinas: Catena Aurea: John 19:30.
[18] 2014. Darren M. Slade. “The Early Church’s Inconsequential View of the Mode of Baptism.”
American Theological Inquiry 7(2) pp. 21-34.
[19] 2010. Robin Jensen. “Living Water: Images, Symbols, and Settings of Early Christian Baptism.” Brill Academic Pub. p. 139.
[20] 感謝Lawrence Kao提供林前十五章更多的資訊。